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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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3:02
大家好,今天又来打卡分享关于房产的小知识,我之前发过一期关于民法典的内容,发现大家对这个还挺感兴趣的,所以今天继续来做一期“民法典”关于空置房,是否应该减免物业费的话题。#走近民法典#
大家对这“民法典”方面不太关注的话,可能不知道今年的民法典新规有哪些,对于我们的生活又有哪些变化,今天就来聊聊这个。
“空置房”是什么概念呢?相信很多人第一时间会想到那种买了很久,但是一直没人居住的房子,其实这也是我国的一种通病,大家都知道现在房子的重要性,不管是自住,子女的婚嫁问题,或者为了以后的养老问题,房子都是不可或缺的。
所以也就导致了市场上,一个人手上握着多套住宅的人一大把,那么在这个时候,大家都有个疑问出来了,我没住,我没享受物业的服务,那我是不是可以不用交物业费?那么这个问题接下来我用民法典来给你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最新规
《民法典》944条例,规定了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业主应当依法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缴费用,物业方可以催告,如催告无果,物业方可以起诉业主或者申请仲裁,但是国家在这里有规定到,物业不可以用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强行索要物业费。
也就是说,国家规定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并且不得无理由拒交,虽然你的房子空着没住人,但是物业的服务并不是特定某一个人,或者社区内的有一处,就像物业日常的垃圾清理,小区绿化,电器养护,这些物业每天都要做,即使你不在物业也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所以不得以没有享受到为由拒交物业费!
同时因为和物业已经成立了契约关系,物业有权向业主催缴物业费,如果业主拒不配合,且没有正当理由,手头上有证据的另当别论,物业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或者提起仲裁,来告知业主尽快缴费,但是这有个前提,就是不能以扰乱居民生活的方式强行催交物业费。
看到这里各位看官是不是觉得,国家都帮着物业?可能会有人这么觉得,但是我想说的是,国家是以大局为方向的,不会偏袒某个人或者行业,虽然国家规定物业费是我们必须要缴的,但同时也给了业主可自行置换物业的权利。
大家都是对等的,你觉得这个物业服务不好,可以换,但是物业提供了服务,他也必须收到报酬,物业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索要费用,业主也可以通过保留证据起诉物业的不作为,这么说大家都明白了吧?
好了,今天先分享到这里,如果您对我的观点感兴趣,关注我,我将每日更新楼市资讯及分享房产小知识,您的支持就是我的创作的最大动力,谢谢大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3:03
有资质的正规的物业公司,那你们业主是必须要交物业费的,你不交,公司会起诉你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3:03
不用管物业,根据物权法,你只要享有房子使用权或所有权,你只管行使权利,任何妨碍和阻挡你的人或东西事物都是违法的。不用管物业等等。大不了,不去享用物业服务吗。不买他的服务。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3:04
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