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住建厅:严禁对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设置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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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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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6 08:35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月6日在官网公示,向辖内各市转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月26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住建厅根据住建部通知,要求各市坚持“同时抓,都要硬”的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安徽省住建厅会同省卫健委发布的《安徽省建筑工地信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联防联控机制,推动行业企业复工复产,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督责任。
严禁对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设置额外附加条件,允许施工企业因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编制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合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施工企业多头、反复报送方案。
高度关注行业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应对疫情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措施,积极帮助行业企业纾困解难。
立足本地实际,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我厅统筹疫情防控和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工作部署,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并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住建部此前下发的《通知》共提出13条要求,分四个方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加大扶持力度,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加快推进产业转型,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通知》要求严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严禁擅自开复工,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鼓励商业银行对信用评定优良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要求加快清理*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建立和完善防范拖欠长效机制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复工,中风险地区要有序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分阶段、措施开复工,高风险地区要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再逐步有序扩大企业开复工范围。设计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工程项目应优先开复工,加快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和建设,禁止搞“一刀切”。
扶持力度上,《通知》表示要加快推动银企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对信用评定优良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坚决制止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费用。
同时,要求加快清理*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建立和完善防范拖欠长效机制,严禁*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避免形成新的拖欠。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此外,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电子政务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