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维权手段:
1、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要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所在单位劝阻和调解;
2、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应予以制止;
3、因暴力造成受害妇女轻伤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4、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可以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并在离婚时获得离婚损害赔偿,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