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女,x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x市xx区路号院x号楼x号。电话
被告:,男,x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x市xx区路号院x号楼x号。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
2、判令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x号之前支付原告抚养费x元至能够
独立生活为止;
3、原、被告夫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和债务纠纷;
4、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x元;
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原、被告开始自由恋爱,xx年x月x日双方在xx市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xx年x月x日原、被告生一子取名叫。由于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登记结婚,婚后一直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被告不尽夫妻义务,不尽家庭义务,且经常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致使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之可能,故原告无奈只有诉至法院,维护其权益。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法典》第3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