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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撤销的原因有哪些

时间:2024-07-12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假释撤销是指在假释考验期间,罪犯发生特定情况时,法院可以撤销假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又犯罪或漏罪时,检察院可以申请撤销缓刑。假释的撤销需经过法定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同时,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若有违反假释管理规定的行为,也会被撤销假释并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法律分析

假释撤销是指在假释考验期间,如果罪犯发生了特定情况,就需要撤销假释。如果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之内又犯罪或者有漏罪的情况出现是可以由检察院申请提出撤销缓刑的。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结语

假释撤销是指在假释考验期间,罪犯发生特定情况时,需撤销假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罪或漏罪,检察院可申请撤销缓刑。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有期徒刑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罪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且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且无再犯罪危险,可假释。特殊情况下,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受执行刑期限制。对累犯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重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违反假释管理规定,应撤销假释并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三十二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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