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
见证方:
见证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
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朝私________号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
日止。
第二条 此房屋实际售价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 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薄;
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
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甲方负责。分担日期以办完过户手续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为准。具体金额以物业公司的数据为准。
第七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8条 定金
在 年 月 日 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________ 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第9条 付款方式;
首付款 :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________ 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余 款 :过户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 过户完成首付款和余款当日兑现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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