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造一个文明、优美、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公司综合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二章 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六条 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七条 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每天检查卫生情况,及时清理。
第八条 为美化办公环境,每个办公室应不少于三盆花。
第三章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 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十条 当日轮值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垃圾蒌,当垃圾蒌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应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 公共走廊、卫生间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保持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等脏物。
第十二条 卫生间洗手台面、镜面要保持干净、清洁,茶叶渣过滤框和桶内污水,轮值人员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内垃圾不应超过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 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四条 行政部负责每天检查公共区域的物品摆放,不属于公共区域的物品及时清理干净。
第十五条 以上制度规定行政部监督执行,公司将其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发现不合规定的,应责成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章 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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