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报销医药费的账务处理如下:
1、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对职工进行赔偿,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承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承担部分或个人承担部分),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承担部分)。
工伤自费医疗报销方式:
劳动者因工受伤的,医药费可以由受伤职工先行垫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垫付,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工伤治疗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综上所述,工伤自费医疗能报销,劳动者因工受伤的,医药费可以由受伤职工先行垫付。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十七条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