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整个工程顺利而安全地完成,工程施工达到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且轻伤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除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上的现行规范和新标准外,我们还要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以下的措施。
第一节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二节安全保证体系
1、根据本装饰工程的规模,我司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包括安全员、专业工程师、各专业班组及分包单位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配置1~2名专职安全员,下设10名经培训合格的安全工人从事安全防护工作。各生产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从事安全情况监督与信息反馈工作,从而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
2、安全生产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的情况予以通报,严格奖罚,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在现场设立安全施工专栏,对违章者予以曝光,同时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
第三节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及深圳市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及方法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过程流动性大、劳动力密集度大、多工种交叉流水作业和劳动力强度大、高处作业多、环境复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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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等特点。我们制定并建立严格有效的管理制度。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工长、班组长、生产工人的安全管理网络。每个人在网络中都有明确的职责,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分管安全,每位工长既是安全监督,也是其所负责的分项工程施工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各班组长负责该班的安全工作,专职安全员协助安全主任工作,由此就形成了人人注意安全、人人管安全的齐抓共管的局面。
3、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宣传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增强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特殊工种加强教育力度,并针对其专业特点,加强操作要点的教育。
4、消除安全隐患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安全检查则是消除安全隐患的有力手段。在装饰工程施工中,日常检、定期检、综合检、专业检四种形式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安全教育培训、查安全设施、查机械设备、查安全纪律以及劳保用品的使用。
5、安全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并作值班记录,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6、选择四周有砖墙的房间作为易燃物品专用仓库,仓库内不能生火、吸烟,并挂上明显安全标志,在仓库内配置足够灭火器材,制订出有关易燃物品的仓管制度,并安排专人看仓库。
7、对较易发火灾事故的电焊作业,灭火器必须跟随电焊机,决不能掉以轻心。焊接作业时,把地面易燃物清理干净,对堆放材料的地方用板覆盖好,防止焊渣四溅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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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全员要经常巡视灭火器的使用情况,严禁乱扔乱放,空瓶要及时更换。
第四节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一、防物体打击措施:
⑴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⑵施工中应妥善安排,同一立面应避免同时施工,以免落物伤人。
⑶施工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时集中清放,严禁沿楼层乱扔乱放。
⑷大型物件吊装应派专人指挥,非安全区域内严禁站人。
二、防机械伤害措施:
⑴工地所有机械应持证上岗,做到定人定岗。
⑵工地机械应定期保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修理。
⑶所有大、中型机械传动部位应加设防护罩。
三、防电击措施:
⑴工地安全用电应严格遵照有关规定进行,任何人不能私拉乱拉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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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工地所有施工用电应贯彻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保护。
⑶所有配电箱、线路架设由电工班统一管理维修。
第五节安全技术具体措施
1、操作前,按照搭设脚手架的操作规程,检查脚手架和高登是否牢靠;操作层兜网是否张挂齐全;脚手架操作层是否已经安设。
2、操作中严禁向下抛物,以免坠物伤人或砂浆溅入眼中。
3、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注意过道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碰着装饰面。
4、射钉枪或电动工具,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工人负责操作。
5、加工台钻、无齿锯等和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使用前应试机检查,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眼镜。
6、树脂胶存放处,应杜绝火源,并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刷胶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连续操作2h应休息一下进行通风换气。每日下班后要用水嗽口。
7、使用电动工具(手电钻、切割机等)前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8、电焊机上应设防雨盖,下设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且长度不超过30m,一次电源采用橡胶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大于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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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焊把线必须采用铜芯橡皮绝缘导线。
9、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10、开关箱内部和项部应装订防火板,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且开关箱上锁编号,有专人负责。
11、技术负责人和装饰、安装工程师应保证将保证由项目部自行完成工程的操作工艺无先天安全缺陷。劳务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下级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包单位应自行保证操作工艺的安全性并向下级职工交底。交底分工种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交底、机械使用交底。交底在班组以上应以书面进行,并需要交底人、接受人签字。务使工人对操作的危险性和防卫措施有充分的了解。
12、各种机械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进行防护、检查、使用和维修。所有机械、机械的安全装置必须完好。所有电动机械必须保证其绝缘良好,并接用漏志保护器。
13、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人员操作,并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
14、使用木工机械、机具严禁戴手套。
15、我们在本工程所应用的所有临时供电、安全防护材料,均将符合国家、地方规定,如为指定产品或推荐产品,将用指定产品和推荐产品。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做检验,保留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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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检验证明。
16、在每个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防措施。安全难点集中在:
⑴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⑵施工人员的防范意识不足;
⑶各种电动工具的不安全使用,对临电设施的维护、检修;
17、持证上岗:各专业的管理人中和技术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18、工地买保险:我公司在保险公司为本工程购买财产保险。
19、现场保卫:组成现场安全保卫小组,实行本工程封闭式安全管理。
20、禁止与工程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小孩进入现场。
第六节安全用电措施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接地与接零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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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三相五线制)。
⑴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⑵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F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⑶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⑷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大于12m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采用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⑸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作保护接零;
⑹供电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的直接工作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欧姆,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欧姆。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2、配置漏电保护器
⑴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⑵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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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不大于)30mA.S;
⑶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与动力设备的容量大小、相数等实际情况相适应、相配合,如三相电动机则应选用参数匹配的三相三线的漏电保护器;照明用电必须与动力用电分开,照明应选用单相二线的漏电保护器。
3、开关箱按三级设置,即总配电→分配电箱→开关箱,开关箱距离机具不能超过三米,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4、外电保护
⑴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和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电压1KV以下为4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6米;
⑵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电压1KV以下为6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7米;
5、配电系统
⑴所有的电线架都必须使用专用电杆、绝缘子、横担等,按规范要求架设;
⑵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
⑶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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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带电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
⑸带电导线严禁搭、挂、压在脚手架或其它物体上;
⑹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
⑺电箱内部及其周围邻近区域不得有杂物、灌木和杂草等;
⑻室外用电严禁拉设使用花线,严禁使用铜线或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比丝使用,严禁工人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烧电炉、电饭煲等;
⑼电气装置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做到:
①停电;
②悬挂停电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线;
③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
④检修人员应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⑤有组织和专人统一指挥。
6、照明
⑴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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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⑵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照明器,如开启式、防水型、防振或耐酸碱型;
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隧道、人防工程、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5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 大于24V,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大于12V;
⑷根据需要设置警卫和红色信号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配备电源。
7、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
二、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载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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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G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过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随意串岗。
9、强化安全用电领导体制,改善电气技术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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