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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我班组承包的项目工程项工程,为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班组工人已按项目上的有关规定为工人办理了进场记录等相关手续,确保工人无犯罪记录、未隐瞒身体健康情况以及具备相应的`专业劳动技能。
现经我班组所有工人同意,所有工人生活费、劳务费等由该班组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代为领取。
代领人(即班组负责人)必须在领取生活费、劳务费领之日起2日内把生活费、劳务费发放至各个工人手中,并由工人本人签字确认,发放记录文件原件必须交项目部留存。
同时,代领人及班组所有工人均已知晓,已领取的生活费、劳务费中已包括社保(包含公司及个人交纳部分)、个税等相关费用,班组工人承诺其本人已在当地自行缴纳社保,项目部不再承担相关工作及责任,若因工人未及时自觉交纳社保、个税等引发的各种纠纷,与项目部无关!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现工人上访和经济纠纷等事件,一切责任由班组负责人承担,与项目部无关,并且项目部将暂停劳务费用的拨付,并在未与班组结清劳务费用的`前提下替班组负责人先行代付工人劳务费,不足部分由班组负责人自行负责。若由此类事件给项目部造成损失的,一并由班组负责人负责,且项目部有权向班组负责人进行追偿。
特此承诺!
承诺人:后附劳务费代领人(班组负责人)及工人的签字盖章确认
劳务费代领人(班组负责人)签字(手印):
班组工人签字确认表: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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